基金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是何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