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进行折算,即定期和不定期折算两种。 定期折算每年一次,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年份除外)的12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参与定期折算对象为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金上证50A份额和国金上证50份额。 不定期折算是当国金上证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元时;当国金上证50B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元时。参与不定期折算对象为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金上证50A份额、国金上证50B份额和国金上证50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