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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单位净值

| 基金名称 | 国金嘉泽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经理 | 崔成,徐泽禹,宋雪强,吴逸菲 |
|---|---|---|---|
| 基金简称 | 国金嘉泽新能源REIT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封闭式 |
| 基金代码 | 508038 | 成立日期 | -- |
| 基金类型 | REITs | 基金管理人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存续期 | 封闭期为16年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相关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通过主动地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相关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本基金的其余基金资产可依法投资于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AAA级信用债、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不动产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定义的信用债包括: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不包含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因不动产项目出售、按照扩募方案实施扩募收购时收到扩募资金但尚未完成不动产项目购入、资产支持证券或不动产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不属于违反投资比例限制;因除上述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不满足上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60个工作日内调整。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国金资管-嘉泽新能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相关不动产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 结合未来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和判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骑乘策略或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动态调整固定收益品种的结构,力求获取稳定的组合收益。
结合未来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和判断,综合运用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息差策略、骑乘策略或信用债投资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动态调整固定收益品种的结构,力求获取稳定的组合收益。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中高风险(R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