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净值(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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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名称 |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经理 | 李洪超 |
|---|---|---|---|
| 基金简称 | 国金沪深300指数增强A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 |
| 基金代码 | 167601 | 成立日期 | 2017-09-01 |
| 基金类型 | 指数型 | 基金管理人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0%。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及转融通业务特有的风险。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指数。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基金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及数量化投资分析技术谋求在偏离风险和超额收益间的最佳配置。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中高风险(R4)